2008年7月18日 星期五

法律扶助支援網揭牌儀式暨座談會

為推廣法律扶助精神,走進法律正義到不了的地方,基金會期待各分會可以串連在地機關團體的資源,建置「法律扶助支援網」,為此,本分會特訂於7月30日(星期一)上午在花蓮縣政府穿堂,舉辦「法律扶助支援網」揭牌儀式暨座談會,之所以選在花蓮縣政府揭牌,係因為花蓮縣政府乃第一個同意與本分會成立法律扶助支援網的單位。將來民眾一進縣府大門就可以看到支援網招牌,充分達到文宣效果。對於法扶會長期深入鄉鎮協助民眾的積極作為,謝縣長表示高度肯定,也對擔任會長的「律師兒子」謝政達勤跑偏遠鄉鎮忙著為鄉親提供法律服務覺得欣慰,他說以前兒子晚歸都常被他唸,現在是帶著微笑說歡迎回來,跟「縣長老爸」齊為花蓮鄉親服務打拼活動。謝縣長指出花蓮在主計處歷次調查中均屬收入最低、失業率最高的縣份,人民對法律知識欠缺在各項權益爭取上顯有不足,最需要法律專業人士提供諮詢。他很感謝法扶會律師先進們這幾年在各鄉鎮提供義務法律諮詢,對民眾訴訟權及憲法平等權有相當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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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儀式結束後,旋即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法律扶助支援網」座談會,共有社會局高誓能局長、民政局陳正宏局長、花蓮縣警局婦幼隊王希達隊長、台灣花蓮地方法院家少庭陳淑媛庭長、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黃怡君主任檢察官、東部地方軍事法院高貴華庭長、東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張加琨檢察長、13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秘書、家暴事件服務處、家扶中心、世展會、善牧中心、善牧基金會、門諾基金會、生命線等五十幾個社福團體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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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支援網」座談會當天,共有五十餘個機關團體代表參加,活動一開始,先由本會執行秘書說明法律扶助制度及「法律扶助支援網」的概念,接下來,便由本會會長邀請在場的機關團體針對他們機構服務的對象、項目,以及對法律扶助支援網的期待表示看法,在場有許多機關團體代表(特別是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秘書)表示,希望本會可以開放電話法律諮詢給社福團體的社工員、十三鄉鎮調解委員,對此,本會會長立即允諾,但關於許多社福團體提及希望有律師至機構內輪值服務乙事,本會考量轄區律師資源有限,暫時還不會開辦。另外有一些在部落服務的社福團體表示,部落假結婚問題嚴重,且因此衍生不少法律問題,希望本會可以協助。對於民眾有假結婚情形者,本會一貫的立場都是建議他們自首,至於因此而衍生的法律問題,如否認子女之訴等,倘符合本會的資格,均會提供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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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法律扶助支援網」:法扶會今年的主題訴求「法扶零距離,串連你我他」,希望透過與在地機關團體之結合,經由案件轉介之方式,給予各機關團體所服務之弱勢族群朋友專業且制度性之法律扶助服務。

二、「法律扶助支援網」的目的:

(一)發揮相互轉介及交流的功能:「法律扶助支援網」為本會與各單位串連的象徵,透過合作的方式建立與各單位的關係,並於該單位團體掛牌或置放「法律扶助支援網」標誌及DM架,象徵該單位與本會合作,並有相互轉介個案及交流的功能。

(二)增加使用司法的便利性:民眾可以依據是否有「法律扶助支援網」的標誌,尋求法律的資源,得到基金會的幫助,藉此增加使用司法的便利性。

(三)宣導的作用:許多民眾由於經濟上的相對弱勢,往往會錯失一些重要資訊,而協助他們的單位團體,常常是最重要的資訊來源,故若「法律扶助支援網」的標誌置放在合作團體中,不僅可以達到宣傳法律扶助制度的效益,更可透過該單位團體的介紹,減少不必要的誤會。

三、未來合作方向:

一、本會將針對各單位之特性及需求,研議可能合作的發展方案,例如:電話諮詢、巡迴駐點等合作方式。

二、為協助及回應合作單位之疑問與需求,針對合作單位,我們將提供固定聯繫窗口,以便與各單位進行密切的合作及聯繫。

三、本會可配合各單位相關員工之教育訓練,提供法扶制度及個案轉介說明,或搭配各單位之活動設攤進行法律諮詢服務、或定期舉辦聯繫會議、座談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