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0日 星期五

2009年第一屆「人權獎」圖畫書徵選

壹、宗旨
本會於2004年7月1日正式掛牌運作,迄今已近五年,為了增進本縣居民對於人權與法律扶助的深入瞭解,並使法律更貼近生活,擬透過公開徵選方式,鼓勵本縣家庭成員間共同創作,藉由圖畫書創作方式,描繪他們生活中的法律故事,或心目中的人權與公平正義形象,以啟發民眾對於學習法律的興趣,並達到家庭同樂的效果。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
協辦單位:花蓮縣律師公會

參、徵選資格
一、花蓮縣居民,以家庭為單位,鼓勵家庭成員(如親子、夫妻、手足或全家等)共同創作,如家庭成員間對於創作理念確有不一致時,亦可單獨創作。
二、報名時須檢附報名表,並於報名表簡單敘明共同創作或自行創作之歷程,字數限五百字以內。

肆、參選須知
一、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二、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伍、獎項與獎勵
一、獎項
第一名:一名,獎金12,000元。
第二名:一名,獎金10,000元。
第三名:一名,獎金8,000元。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2,000元。
參加獎,凡參加本次徵選活動者,均可獲得本會精美紀念品乙份。
二、獎勵
以上各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頒發獎狀,若屬共同創作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比例。
*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陸、作品內容與規格:
一、適合年齡: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二、創作內容:
1. 主題:與人權、公平正義或法律扶助制度等有關,且有助於法治教育推廣之創作(可參考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出版之「權威、隱私、責任、正義」法治教育系列叢書,如欲瞭解法律扶助制度,請至本會網站看看http://www.laf.org.tw)。
2. 應為原創性作品
3. 文字:以中文創作。
4. 文體:不拘。
三、作品規格:
1. 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一件為限。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2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
2. 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3. 作品(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於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或在原稿上編頁碼。
4. 跨頁創作,勿將原稿裁切。原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版本規格0.5公分,以方便稿件翻閱及寄送。
前列跨頁創作,例如:直式尺寸為21公分×28.5公分,跨頁即是42公分×28.5公分;橫式尺寸為28.5公分×21公分,跨頁即是57公分×21公分,各以2頁計。
5. 每張原稿請浮貼(可輕易取下,勿用雙面膠)於底紙(指有厚度的紙張或厚紙板)上,底紙尺寸最大不得超過原稿2.5公分,並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避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粘。
前列應將作品原稿連同底紙(厚紙板)裝訂成冊,方便翻閱。裝訂方式:建議可於底紙(厚紙板)上打洞後以扣環、子母扣、束帶或穿線等方式固定,以不損壞原稿為原則。
6. 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前者以列印稿;後者以手繪稿為原稿,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7. 樣書製作請注意:
版本規格為21公分×28.5公分。直、橫式均可。
請將原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
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樣書上,並編頁。

柒、作品收退件
一、 收件方式:
(一) 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收件。
(二) 截止收件時間:民國98年6月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970花蓮市順興路十二之一號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09年人權獎圖畫書徵選比賽」。
(四) 參選者送件應注意事項:
1. 報名表乙份(如附表1請自行影印或自本會網站下載);務必完整填寫,並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2. 已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請參照作品規格)。
3. 樣書乙本。
4. 如需退件,請於報名表「作品是否退件」欄位勾選,並附上郵局包裹資費及牛皮紙一張(牛皮紙大小以可包裝參選作品為原則),未附退件郵資者,作品概不退還,並不負保管責任。
(1) 前列包裹資費,依臺灣郵政「國內包裹郵資費表」為參考,以不逾5公斤為例,每件70元。
(2) 本會統一由郵局到會收件,為免過重無法交寄,退件郵資費,採以「件」核計。退件郵資費請勿短缺或不足。
5. 電腦繪圖者,並繳交原始圖檔光碟乙份。
6. 請將上述相關資料妥善包裝為一件。

二、退件:
(一)退件方式:本會依據各參選者於報名表所填具退件需求及所附包裹資費,以郵局包裹郵遞方式辦理退件。
(二)退件時間:
1. 第一階段,於初審結束後,本會將未獲入選資格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7-8月執行。
2. 第二階段,於活動結束後,本會將獲入選資格以上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11-12月執行。

捌、評審:
一、資格審查: 由本會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評審委員: 由本會聘請學者及實務工作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三、評審方式: 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評審,評審要點由本會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四、揭曉方式: 得獎名單將於98年7月1日「法扶日」頒獎典禮中揭曉,並於本會網站公告。

簡章及報名表格(歡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