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基金會既然為法律專業性機構,並以法律扶助為核心業務,則實施扶助之人員,即有必要隨時充實相關法律知識,以維護申請人之權益,因此,本分會每年都會針對相關修法或立法安排研習課程,以今年為例,因物權法修正案於98年1月12日三讀通過,經總統於同月23日公布,並於7月23日正式施行,修正範圍甚廣,本分會鑒此特邀請參與修法之司法院謝在全副院長於98年8月5日主講【物權法新紀元—物權編通則及所有權之修正】,邀請在地院檢辯學人士共襄盛舉,除可提升專業職能、增進情感交流,同時也是一個宣導法扶的好機會。
圖示:本次活動轄區法院院長及檢察長全體總動員,而謝副院長演講生動有內容,大家反應熱烈,不斷提出問題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