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看守所在96年03月14日舉辦「法律扶助&毒品危害防治講座」,邀請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蔡雲卿律師幫這些受刑人及羈押中被告演講,而這些看守所的大哥們,平常就是法扶會的筆友,經常會寫信跟法扶會申請法律扶助,或請教法律問題,這次更把握機會,不但很認真聽,問題也很專業,例如有問及何謂認罪協商,也有請教證據能力的問題,而這些都是刑事訴訟法的專有名詞。
看守所的大哥們對於法律扶助基金會都很熟悉,甚至有些大哥還知道法扶會的律師酬金比法院指派義辯的高出許多,所以為了辯護品質,他們希望申請法律扶助。
會中,有受刑人問到:「他雖然有販毒,可是都沒拿到錢,這樣還有犯法嗎」,引起大家哄堂大笑,有受刑人不待蔡律師回覆,就直接說這樣當然犯法啊!